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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全民英檢最具公信力!
Net 1.
教育部於2004年7月23日舉行的第六次英語推動委員會中已明示:
教育部配合行政院「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補助本會研發全民網路英檢
(敬請參閱"20040802-教育部英語教育推動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紀錄"第5和7頁)。 2.
教育部於20041011發文邀請本會提供全民網路英檢軟體於國家發展重要計畫展中,供民眾檢測
(民國93年10月11日台社(一)字第0930134643號函)。 3.
教育部於20050804發文本會,
明示「教育部並未就現行國內外英檢檢測進行審查並列為具公信力檢測之措施」以及「各機關學校推動英語能力檢定測驗時,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
應參考歐洲語言學習, 教學, 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 (民國94年8月4日台社(一)字第0940106287號函)。
此外,本英檢是第一個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正式發文行政院各部會完成審查的英語檢定測驗(民國94年10月31日局力字第0940065511號函及民國95年3月1日局力字第0950061032號函)。 4.
教育部已採認本英檢 (民國95年7月13日台社(四)字第0950102723號函)。 5.
由於本英檢已經中央研究院第一任語言學研究所所長鄭錦全院士主持認證,
並將認證報告寄交教育部與行政院人事局核備, 因此中央研究院也認可本英檢,
正式行文給本會,
邀請本會規劃該院國際學生入學英檢(民國95年6月22日學術字第0950192760號函)。 6.
本會也獲得擁有47個會員國的歐洲理事會正式授權中譯CEF,
歐洲理事會還有5個觀察員國家(美國、加拿大、日本、梵蒂岡、和墨西哥),而且教育部特別專款補助CEF中譯,
CEF中譯已完成 (請參閱:
http://www.allyear.org/prodshow.asp?ProdId=9789574144679)。很值得一提的是:
CEF的六級標準,不但是教育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所採用,
也受到 提供TOEFL、TOEIC、和Cambridge 等英檢的單位採用。 7.
本英檢除在國立台灣大學、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立海洋科技大學、崑山科技大學、吳鳳技術學院、慈濟技術學院、台中二中、高雄市中正高中及金門縣網中心等23所學校設有檢測中心外,已有近千所各級學校學生報名參加本英檢。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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